汤友慧律师亲办案例
公司拖欠加班工资,被迫解除劳动合同,获得经济补偿金
来源:汤友慧律师
发布时间:2020-09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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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某公司长期以来拖欠员工加班工资,并通过其他手段强迫员工自动离职,我方了解到后,积极为吴某某提供法律帮助,为确保吴某某的合法利益,我方为其提供通过先确定劳动拖欠工资的事实,再进行经济补偿金的诉讼, 2019529日,吴某某以某某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,书面通知某某公司要求解除双方劳动合同,并要求某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
2019531日,吴某某向市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,请求裁决某某公司:1、支付经济补偿51600元;2、支付20193月工资差额672.16元、4月工资2700元、5月工资2465元。2019712日,该委作出宁劳人仲案字[2019]1160号裁决:一、某某公司支付吴某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51600元;二、某某公司支付吴某某20193月工资差额197.70元、20194月工资差额709.93元、20195月工资1475.47元。最终得到法律支持,吴某获得经济补偿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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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汤友慧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201*********2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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